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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:“第一学历”不该被歧视

作者:云南网 时间:2023-10-21 17:54

近日教育热点事件#媒体:“第一学历”不该被歧视#引发全网的高度关注。

期待尽快形成合力共治就业歧视的良好局面,破除“第一学历”执念,为各级、各类人才营造平等竞争、共同成长的良好环境,推动社会进步。

媒体:“第一学历”不该被歧视

媒体报道截图

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铁

参加最近的“秋招”,李敏(化名)很是受伤即将从北京某985高校研究生毕业的她,连续被几家心仪的企业拒之门外,“因为我本科毕业于一所名不见经传的普通院校”。近日,经媒体调查报道,第一学历歧视再次受到关注。但这并非新近才有的现象,而是媒体经常关注、社会时有热议、利益相关者高度关切的问题。

第一学历歧视也叫原始学历歧视,是指用人单位不根据应聘者的能力和岗位需求,而是根据应聘者取得的第一学历,对应聘者进行不科学评价和不合理筛选。《法治日报》记者采访了解到,像李敏一样,在就业中因第一学历受挫的人不在少数。事实上,尽管第一学历歧视客观存在,但“第一学历”本身就是学历歧视下的偏执观念。此前教育部就一再回应网友提出的“第一学历”问题,强调国家教育政策文件及管理过程中从未使用过“第一学历”概念。用所谓的“第一学历”损害公民就业平等权,影响到的远非求职者个人。

无论是从求职者、用人单位,还是求职者可能从事的相关事业来说,第一学历歧视显然都是不折不扣的发展“绊脚石”。它既导致求职者丧失入职理想岗位的可能,也会对其未来职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。而用人单位也会因为设置不合理的门槛,无形中失去了很多选择优秀人才的机会,这也必然会给单位和相关事业的发展造成损失。因此,有必要高度重视第一学历歧视问题,下大力气破除这一不合理的就业门槛,既畅通人才个人价值实现的道路,助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,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。

但要彻底铲除第一学历歧视这个“绊脚石”并非什么易事。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,虽然《劳动法》明确规定“劳动者就业,不因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”,但并未将学历列入就业歧视范畴。这不仅歧视留下了“后门”,也加大了治理的难度。同时,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在招考时就学历设置不合理门槛,甚至被公众质疑为“挖萝卜坑”,也给其他用人单位作了不好的示范。综上,尽管造成人才特别是高学历人才浪费的第一学历歧视客观存在,而要真正实现有效治理,还需要多方协同汇聚综合治理之力。

“不能确定是因为第一学历而导致未被录用”“个体维权困难重重且往往收效甚微”,接受采访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纷纷说出面临的困境,治理亟待深入。当务之急是立法机关应出台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,或解释、修订现有法条,为社会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。同时,劳动监察部门要强化约束监管,严格查处求职招聘中存在的涉就业歧视的信息,并畅通举报渠道,为个体维权提供帮助。司法机关则应高度重视平等就业权纠纷相关案件审判工作,建立相应的司法审查标准,以个案为抓手依法惩治用人单位实施的第一学历歧视行为。

个人、单位、事业,都希望实现更好的发展,但第一学历歧视这块“绊脚石”却把发展挡在了门槛外。期待尽快形成合力共治就业歧视的良好局面,破除“第一学历”执念,为各级、各类人才营造平等竞争、共同成长的良好环境,推动社会进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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