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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点/上海高架斗气车主或涉什么罪名?

作者:视频号 时间:2023-05-25 22:26

惊心动魄!上海,某高架上,一辆黄色工程车和一辆蓝色SUV,因为并线问题斗上了气。两辆车相互竞驶,互不相让,多次强行并线逼停对方。随着事态升级,蓝色SUV车主气火攻心,一脚油门开到了黄色工程车的前方,然后猛打方向盘,逼近黄车,黄车招架不住,竟然直接“骑”到了高架护栏上!

这下子双方都愣了,也把其他车辆和桥下的路人吓了一跳,这头顶上突然冒出一辆车,路人都不敢再从下面走了,毕竟随时都有掉下来的风险。所幸,黄车只是骑在护栏上,并没有发生人员伤亡。目前,双方司机已被警方控制,等待进一步调查和处理。

真是看得人胆战心惊!动作片都不敢这么拍!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什么动作片拍摄现场呢!因为一点小事,忍忍过去让对方开走就算了,就是忍不下这口气,非要一较高低,这下好了,进局子了吧!本来让对方开走,估计也不会再见面了,完全没必要较这个劲。有些人一拿到方向盘,就和变了个人似的,脾气爆得很,估计这就是路怒症了。

那么,本案该如何定性呢?

黄车和蓝车在高架桥上互不相让,你逼我我逼你,最终竟然上演“骑”上高架桥的戏码,实在是惊险。两车在高架桥上互相斗气、别车,追逐竞驶,情节轻微的追逐竞驶,是行政违法行为,情节恶劣的则构成危险驾驶罪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,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: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等。

那何为“情节恶劣”呢?如果追逐竞驶的情节对于公共安全造成威胁,且其危险性与放火、决水等4种行为相当,也就是达到“情节恶劣”的程度时,就构成危险驾驶罪。

此外,黄车和蓝车互相追逐竞驶,对高架上的其他车辆的安全造成威胁,黄车骑在高架桥上后,甚至对高架桥下面的车辆和行人也带来潜在的威胁,已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115条的规定,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具体到本案,万幸的是黄车没有掉下高架桥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两车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,虽没有造成伤亡,但也应当受到刑事处罚。

忍一时风平浪静,退一步海阔天空!现在社会生活压力大、生活节奏紧张,好多人都有路怒症,仿佛在路上让一分都能让自己崩溃,殊不知气愤并不会使得路程更加宽阔。多忍让一些,生活更精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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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高架斗气车主或涉什么罪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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