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必须严惩!”上海虹口,6岁男童和哥哥、奶奶在小区儿童乐园玩耍,突然一条没拴绳的狗窜了出来,不仅追逐其哥哥还扑向其奶奶,男童见狗主人站在一旁却视若无睹,便说了一句“你看这上面写的,宠物不许入内”,万万没想到,狗主人(一名成年男子)恼羞成怒,一巴掌重重地打在男童的头上,导致男童脑震荡!
据悉,事发当天,周先生母亲带着两个孙子在小区儿童乐园玩耍,突然一条没拴绳的狗窜了出来。
周先生6岁大的小儿子看见,狗不仅追赶其哥哥,还扑向自己的奶奶,而狗主人则站在一旁视若无睹,于是便指着小区文明养狗的牌子,对着狗主人说了一句,“你看这上面写的,宠物不许入内”。
万万没有想到,狗主人(一名成年男子)恼羞成怒,指着孩子说“你有本事再说一遍”,然后一巴掌重重地打在孩子的头上。
周先生的母亲见状气得浑身发抖,随后借了个手机录下了后续视频,对方当时也带着孩子,打完后坐在椅子上,看不出丝毫的愧疚。
据悉当天晚上,周先生的儿子就开始出现呕吐、流鼻血、意识丧失等症状,后送医被诊断为脑震荡。
不仅如此,因为此事,他的儿子心理上还出现了应激反应,不敢出门。而其母亲也因为此事心脏病发作。
目前,周先生已经报警,狗主人孙某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【安律说法】
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,不少网友留言:“本就有错在先,竟然还对一个才6岁的孩子下手,真是太歹毒了!”“绝对不能和解,让他付出代价!”“小区遛狗不牵绳,小区物业管理不善,也有责任!”
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?
首先,文明养狗,不仅是一种素质,还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!
拿上海来说,《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21条、22条规定,养犬人饲养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尊重社会公德,遵守公共秩序,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,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,不得虐待饲养的犬只。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为犬只挂犬牌、为犬只束牵引带,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,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……
第23条规定,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、学校、医院、体育场馆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文化娱乐场所、候车(机、船)室、餐饮场所、商场、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、电车、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。……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相关公约或者规约,划定本居住区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。
其次,6岁的孩子都知道养狗要文明,孙某作为狗主人没有牵绳、违规进入指定区域,也就罢了,在自己的狗追赶他人的时候还不予以制止,甚至于在被6岁男童指出不对时,还恼羞成怒殴打男童,这种行为确实令人愤怒。
从法律上来说,孙某的这种逞强耍横,故意殴打男童,无事生非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寻滋滋事。
寻衅滋事有一般违法和犯罪之分。
根据《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规定,随意殴打他人,破坏社会秩序,致1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,就达到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,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再次,除了违法犯罪的责任,孙某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还构成侵权,依法应当承担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责任。
而应当注意的是,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物业对业主的人身和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即便是第三人侵权,也应当承担责任。这里的安全保障义务,包括注意、警戒、防范、救助义务等等。
而具体到本案,虽然涉事小区已经张贴了文明养狗的标识,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物业存在过失的,受害男童家属还可以要求物业承担责任。
最后,孙某应该严惩,而其案件也再次提醒广大小区物业,一定要加强犬只管理,避免类似冲突再次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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